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备齐资料把握重点(下)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备齐资料把握重点(下)
发布日期:2016-01-14 浏览次数:987

第49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准备资料:1.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说明;3.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关注点:西部大开发税收待遇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实际工作中,应注意这里的企业收入总额是税法口径的收入总额,包含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全部税法口径的收入。 

  第52项: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需要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并且只能汇缴时享受。 

  准备资料: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关注点: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近几年设备的升级换代和技术革新非常快,很多设备参数、性能明显高于法定目录标准的设备被挡在税收优惠的大门之外。建议对这些高等级设备以目录为基础进行说明,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 

  第53项: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该项优惠不履行备案手续,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时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时享受。

  准备资料: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适用本项优惠);5.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关注点:这部分属于传统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而不是我国在2014年、2015年开始推广的10大行业的加速折旧,因此仍需注意,对于这部分折旧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 

  第54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该项优惠不履行备案手续。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准备资料:1.企业属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说明材料(以某重点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2.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3.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关注点:这部分新推广的加速折旧政策,允许在预缴期间就开始享受,即使存在会计和税法差异,但是要求企业对于会计税法差异采用台账进行差异管理。 

另外,根据76号公告附件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总机构汇总填报本表。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二级分支机构不填报本表。